- (i) 獨資企業由一人全資擁有,它並非獨立的法定個體。
(ii) 獨資企業的優點和缺點如下:
優點 | 缺點 |
---|---|
成立成本低,程序簡便 | 非獨立的法定個體 |
自主權 | 無限債務責任 |
經營效率和靈活性較高 | 工作量龐大 |
與顧客建立密切的關係 | 缺乏技能 |
與員工建立密切的關係 | 缺乏資金來源 |
獨享利潤 | 難與大型企業競爭 |
利得稅稅率較低 | |
易於轉讓擁有權 |
- 合夥是指由至少兩名合夥人共同擁有的企業,它並非獨立的法定個體。
(i) 合夥人一般可分為兩類:- 普通合夥人: 須承擔無限債務責任,並參與企業的營運。
- 有限合夥人: 只須承擔有限債務責任,並不參與企業的營運。
(ii) 合夥可分為兩類:
- 普通合夥: 所有合夥人均為普通合夥人,須承擔無限債務責任。
- 有限合夥: 包括至少一名有限合夥人和至少一名普通合夥人。
- 任何一名普通合夥人死亡或破產,合夥便要解散。
(iii) 合夥的優點和缺點如下:
優點 | 缺點 |
---|---|
與獨資企業相比: | 與獨資企業相比: |
– 匯集專業知識和資金 | – 所有合夥人都受制於合夥所作的決定 |
– 較易吸引和留住人才 | – 經營效率和靈活性較低 |
– 分擔工作和業務風險 | – 獲分利潤 |
與有限公司相比: | 與有限公司相比: |
– 成立成本低,程序簡便 | – 非獨立的法定個體 |
– 利得稅稅率較低 | – 普通合夥人須承擔無限債務責任 |
– 資金來源有限 |
- 有限公司是指享有獨立法定地位的企業,通常由多人共同擁有,而公司的擁有權分為若干份,稱為股份。 (i) 有限公司可分為兩類:
- 私人有限公司: 不能向公眾發售股份,但無須向公眾披露財務資料。
- 公眾有限公司: 可向公眾發售股份,但須向公眾披露財務資料。
(ii) 私人有限公司和公眾有限公司的優點和缺點如下:
私人有限公司 | 公眾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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優點 | 優點 |
– 無須向公眾披露財務資料 | – 股份可以自由轉讓 |
– 維持對公司的控制權 | – 較易籌集資金 |
缺點 | 缺點 |
– 股份不可自由轉讓 | – 須向公眾披露財務資料 |
– 較難籌集資金 | – 可能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 |
(iii) 與獨資企業和合夥相比,有限公司的優點和缺點如下:
優點 | 缺點 |
---|---|
– 獨立的法定個體 | – 成立成本高,程序繁複 |
– 有限債務責任 | – 利得稅稅率較高 |
– 資金來源較廣 | – 經營效率和靈活性較低 |
– 較易吸引和留住人才 | |
– 擁有權與管理權分開 | |
– 經營規模龐大 |